各有关评估机构:
根据国资委《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资发产权〔2011〕68号),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决定邀请部分资质好、实力强、声誉好的评估机构加入我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,根据报名情况我们采取评审的方式确定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。只有进入备选库的评估机构,才具有参与我公司经济活动的资格。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积极报名参加应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估机构释义
本公告所称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,取得资产评估、土地评估、房地产评估等评估资质,从事评估业务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。
二、评估机构报名条件
(一)依法登记注册、处于正常执业状态、内部管理制度健全;
(二)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信誉,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企业资产评估管理的政策规定,严格履行法定职责,近3年内没有违法、违规执业记录;
(三)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,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、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,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、政策。
三、应聘材料编写
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一)入选评估机构备选库申请;
(二)基本情况介绍。包括注册资本、行业排名、资质状况、执业质量、注册地(总部)及分支机构分布城市、执业优势、服务承诺、注册评估师人数及相应证书编号等详细内容;
(三)工作业绩。包括在装备制造行业、中央企业中的相关经验和案例等;
(四)受奖励及处罚情况;
(五)关于应聘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的承诺及职业操守方面的承诺;
(六)报名条件的相关复印件(必须加盖评估机构公章);
(七)联系人、联系方式、邮箱等资料;
(八)应聘材料一式7份(至少一份正本)。
四、应聘材料递交时间、地点
(一)现场递交材料:请于2011年12月14日前送至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。
(二)邮寄材料:请于2011年12月14日前寄至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。
地 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39号UG环球视讯b座15楼1508室
联系人:王先生、张先生 电 话:0451-87998502、0451-87998504
传 真:0451-87963963 邮 编:150040
特此公告。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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